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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法院:“结伴拼车自驾游”变“对薄公堂”

2017-06-21 1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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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小长假时间比较短,很多市民选择到周边比较近的地方旅游,再加上节假日高速路免费通行,很多人选择自驾游。但张家口桥西区法院法官提醒小长假“结伴拼车自驾游”,要特别注意安全驾驶,莫让开心游变成一场堵心事。

  今年五一,张某和女朋友打算去山西自驾游,恰巧自己的朋友赵某夫妇也打算出去玩,于是四人一拍即合,由张某开车,张某欣然同意。高速公路上行使时由于张某接了个电话,没有注意前方的车辆,追尾了前方的一辆轿车,经交通事故认定,张某全责。车上三人都不同程度受伤,张某女朋友和赵某多处擦伤,赵某妻子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星期。出院后赵某夫妻二人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付医疗费4692元和误工费9000元。庭审中,张某辩称赵某夫妇是自愿乘坐自己的车去旅游,自己没收费,不应该给他们赔偿。赵某则表示是因为张某开车打电话才出的事情,张某应当担责。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赵某夫妇医疗费用4692元,误工费3350元。

  法官提醒,如果“好意同乘”车辆的驾驶人确实已经履行了高度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没有责任的,应当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责任。但如果车主对事故负担责任的情况下,由于车主过错造成乘车人的伤害,车主就要对免费搭乘人承担赔偿责任。“结伴拼车自驾游”要从安全出发,对自己负责也对乘客负责,虽然旅行的美妙在于有同行的陪伴分享快乐,但莫要让“结伴出游”变成”对簿公堂“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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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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