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0日,吴女士在中国农业银行张家口分行营业部取款时发现自己的借记卡分别于2016年1月7日、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被盗刷,合计损失2万余元,但其本人没有使用这笔钱,卡也一直带在身上,也没有开通网银和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经侦大队接案后,大队长肖旭光高度重视,根据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警银合作机制,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国农业银行的联络员,及时把被害人的相关信息上传给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工作,迅速联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成功为吴女士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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