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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到2014年6月期间,胡琴(化名)以给岳某朋友子女介绍到烟厂工作为名,诈骗其人民币38万元。岳某于2014年6月30日向刑警大队一中队报案。由于犯罪嫌疑人胡琴(女)常年居住在北京,一中队民警将胡琴列为上网追逃对象,同时对于受害人方面的取证民警有序开展。2015年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胡琴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抓获,一中队民警驱车将犯罪嫌疑人胡琴从北京解回。经审讯,胡琴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胡琴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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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中 中队 胡琴 犯罪 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