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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新闻网2015-12-17 17:55 本报讯(记者王浩通讯员赵晓雪王迎霞)桥西区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看似小案却事关民生的案件由立案庭出面积极进行诉前调解,提升案件质效,减轻司法压力,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 近日,桥西区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因宠物发生的纠纷案件,程某在遛狗的时候不留意被放学的小学生李某牵到自家居住的小区后把狗丢失,程某得知后找到李某家中,与李某母亲言语不和发生了争执,并拨打110报警,警察调解无果后,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养狗费、开户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000元。桥西法院立案庭接到该案后积极展开诉前调解,为了更好照顾当事人双方情绪,进行了背靠背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本着倾听、理解、合理合法并重的原则最终促成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李某赔偿程某500元结案,第一时间化解了矛盾。 据法官介绍,诉前调解是在案件进入最初诉讼阶段采取的调解措施,诉前调解及时、运用得当能使案件在黄金阶段调解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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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法院 案件 法院 诉前 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