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桥西区长安网 >> 举案说法

武城街派出所处罚一名非法贩卖警械嫌疑人

2015-12-31 15:37:2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2月17日上午11时许,武城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市场巡逻过程中,发现展览馆地下通道内经营电子产品的一摊位女摊主孔某某在柜台内摆放有警用标志的强光手电,且有电击功能,武城街派出所遂对其经营的摊位进行了详细检查,共计查获有警用标志的电警棍2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涉嫌非法贩卖警用警械的违法嫌疑人孔某某给予警告处罚,并对孔某某持有的2个有电击功能的电警棍予以收缴。

关键词:武城 派出 派出所 某某 警用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岳卫东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