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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东窑子派出所民警接到苏家桥村有村民发生纠纷的警情后,所长刘亚杰带领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报警人陈某某自称与高某某是亲戚关系,因自己孩子生病需要大笔医药费,遂与亲戚高某某商量,结果两人一言不和便打了起来。本以为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打架纠纷,处警民警却在对双方的询问中,认为这起案件似乎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现场询问时两人言辞闪烁,神情紧张,对双方关系表述含糊不清,时而说是表亲,时而说是远亲,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决定将二人带回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经民警反复询问调查,二人前后供述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民警一边询问,一边派人向村干部和邻居了解两人家庭情况。在民警的缜密侦查之下,高某某与陈某某终于承认,两人打架是因为买卖小孩才发生的纠纷,原来高某某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高某某因家庭困难,在中间人贾某的介绍下,以17000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陈某某,陈某某将孩子抱回家后,却发现这个孩子身体不健康,经诊断后期治疗要支付大笔医药费。买回来的孩子身体不健康还要让自己支付大笔费用治疗,这让陈某某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遂决定将孩子退还给高某某,并要求其返还当初为买孩子支付的17000元营养费。高某某则认为这个孩子已经和自己没关系,拒绝“退钱”、“退货”,两人因此起了争执,厮打了起来。 面对这样的调查结果,办案民警十分震惊,卖孩子的虽然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但是法不容情,即便是亲生父母也无权将孩子当作商品一样自由买卖,高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在大量事实和证人证言面前,高某某亦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等待高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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