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桥西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受理公安机关报送审查逮捕的李某涉嫌诈骗一案时,发现该案未在法定的期限内报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在对该案进行案件分流时,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同时向侦查监督部门发出纠正违法建议书,建议侦查监督部门依法纠正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并在三日内回复情况。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严把案件受理关,及时向业务部门发出纠正违法建议书,切实提升了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效,有效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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