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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把好“三关”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2015-11-30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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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的监督管理,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严格管理流程,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把好涉案财物的接收、录入、出库等“三关”,对涉案财物进行严格监控和动态监督管理。

  把好“审查关”,严格执行一物一核对,一物一登记,审查实物与案件清单是否相符合,对扣押的财物是否全部移送,有无私自保管的情形。对于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扣管分离,涉案款物由财务专门管理。

  把好“录入关”,在完成涉案物品接收或移送时,及时将相关涉案财物录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使涉案物品在各环节的流转情况一目了然。

  把好“出库关”。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根据公诉进程和案件处理结果,及时督促承办人员办理财物变动手续。在办案部门移送、处理涉案财物时,会同承办人当面核对涉案财物,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出库处理,确保案结物清、款清。

关键词:涉案 管理 财物 严格 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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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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