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结合案件管理工作的实际,建立了理论、业务学习制度。
该院案管办坚持固定学习时间,每周三的下午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学习;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在服从本院统一安排的同时,开展有关案件管理的业务学习,并结合案管工作,开展岗位练兵,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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